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及开展火灾疏散逃生大演练活动的通知
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及开展火灾
疏散逃生大演练活动的通知
进一步落实湘教通〔2024〕21 号《关于深刻汲取近期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加强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4〕43 号文件《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消防救援总
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及开展火灾
疏散逃生大演练活动的通知
进一步落实湘教通〔2024〕21 号《关于深刻汲取近期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加强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4〕43 号文件《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联合开展春季学期火灾疏散逃生大演练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认真汲取山西吕梁市永聚煤矿办公楼火灾、江西新余市店铺火灾、河南省南阳市一学校发生火灾事故教训,坚持以”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原则,紧盯消防安全防范问题,坚决防范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切实提高广大学生、教职员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现就2024年上半年度计划开展的消防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3月10日至2024年4月10 日
二、具体活动内容
1.落实主体责任,立即组织开展全面自查
按照《全省校园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检查重点》(附件 ),以消防安全管理、火灾风险源管控、重点场所及部位管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应急处置等方面为重点,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整改工作。(责任部门:各处(室)、各二级学院)
2.强化隐患整改,全力夯实消防安全基础
对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可以立整立改的,应当立整立改,相关整改情况记录在案;对不能立整立改的,要按照“一患一策”要求,明确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持续跟踪督促落实整改。(责任部门:各处(室)、各二级学院)
3.全面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学习
(1)集中学习消防知识。3 月 15 日 9 时,国家消防救援局、教育部将联合举办 2024 年春季学校火灾疏散逃生演练公开课,通过“中国消防”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快手账号,“微言教育” 微信公众号全程直播。各处(室)、二级学院要组织师生集中收看和学习。(责任部门:各处(室)、二级学院)
(2)各处(室)、二级学院自行以科室、学院为单位组织教职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会议,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责任部门:各处(室)、二级学院)
(3)各二级学院按组织学生开展消防安全主题班会,将消防安全意识落到实处。(责任部门:各二级学院)
3.开展培训演练,着力提升自防自救能力
(1)科学制定演练预案,预案主要内容应包括灾情设定、组织机构、岗位分工、处置程序、工作保障等,确保安排合理、组织有力、分工明确、责任清晰,预案内 容要及时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掌握。(责任部门:保卫处、学生与就业工作处、后勤处、宣传统战部)
(2)严密组织疏散演练。要按照制定的预案,组织开展一次火灾疏散逃生演练。演练中,要科学严密组织,全程注重安全,防止发生踩踏、坠落等事故。(责任部门:保卫处、学生与就业工作处、后勤处、宣传统战部)
4.加强消防安全宣传
(1)学校各电子屏,宣传栏滚动播放消防安全标语。(责任部门:保卫处、学生与就业工作处、后勤处、宣传统战部)
(2)各学生宿舍楼粘贴消防宣传页。(责任部门:保卫处、学生与就业工作处)
三、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明确分工、细化任务、精心落实,将消防活动组织实施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2.确保活动实效。要把消防安全活动与主题教育相结合,与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相结合,创新工作举措,因地制宜开展好宣传活动,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3.建立长效机制。学校相关部门及时总结成熟经验,探索工作方法,健全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教育的长效机制。以大演练为契机,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定期组织疏散逃生演练,进一步提高防范火灾风险能力。
4.强化信息报送。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及时提供活动期间活动开展情况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做法梳理汇总 ,并在2024年4月8日前将本部门开展的活动情况交至保卫处王亚飞处,需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联系方式,电话、微信同号:15974294777; QQ邮箱:149429406@qq.com。
附件
全省校园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检查重点
一、消防安全管理方面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工作管理部门(具体工作人员)及其职责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逐级按岗位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按照《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DB43/T 581-2010)要求开展标准化管理。
(二)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知晓消防安全职责,是否掌握本单位主要风险区域的相关火灾风险;实验室、图书馆、计算机房、食堂、宿舍等重点部位责任人是否掌握相应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三)消防巡查检查、隐患整改等工作记录是否齐全,火灾隐患整改是否“闭环”管理,重点部位是否明确并实行严格管理。
(四)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学校,是否落实双人持证值班要求;进行电气安装、维护的电工是否取得相应资质。
二、火灾风险源管控方面
(一)消防安全布局及建筑防火
1. 校内建筑之间是否违规搭建占用防火间距;校内施工现场是否落实现场防护措施;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2. 校内建筑是否采用彩钢板尤其是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
3. 建筑电缆井、管道井是否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是否堆放清洁工具、纸箱等易燃可燃物品。
(二)消防设施器材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要求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
2. 消防设施是否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检测,消防设施维保记录和检测报告是否真实有效。
(三)安全疏散
1. 教学楼、图书馆、实验楼、宿舍、食堂等外窗是否设置防盗网,疏散通道、疏散楼梯间是否设置卷帘门、栅栏等影响安全疏散的设施;安全出口处是否设置弹簧门、旋转门、推拉门等影响安全疏散的门。
2. 疏散通道是否堆放物品占用、堵塞,常闭式防火门是否保持关闭状态,楼梯下方是否堆放易燃可燃物品,是否因方便管理等原因锁闭安全出口。
(四)用电
1. 是否按要求安装使用漏电保护装置,漏电保护装置功能是否完好。
2. 安装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学校,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3. 电气线路选型、断路器等是否与用电负荷相匹配;明敷电气线路是否穿管保护,是否存在线路老化、绝缘层破损、线路受潮、水浸等问题,是否存在过热、烧损、熔焊、电腐蚀等痕迹;电线接头是否采用接线端子等可靠连接,电气线路、开关、插座是否直接敷设安装在可燃材料上;防雷击保护装置是否完好有效,其配电线路接地线与防雷装置是否做可靠的等电位连接;配电箱接地设施是否完好,箱内线路敷设是否正确,线路孔洞是否进行防火封堵,周围是否存在可燃物。
4. 电动自行车、电瓶车、电动平衡车等使用蓄电池的交通工具是否违规在室内、楼梯间、公共走道、门厅等部位停放和充电,是否违规将蓄电池带至室内充电;电动汽车停放、充电是否与建筑保持安全距离。
(五)用火用油用气
1. 对携带火种及违规吸烟等行为的检查和监管措施是否落实。
2. 动火作业是否办理审批手续,并明确监护人员和防护措施。
3. 除实验室特殊要求和厨房外,校内是否违规设置明火设施,
是否违规使用、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物品;校内是否违
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小型液化气炉、油气炉等其他甲、乙类
液体燃料
三、重点场所及部位管理方面
(一)学生宿舍
1. 是否私自接拉电线、使用电炉、电取暖、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设备,每间宿舍是否设置一旦超负荷使用就能自动断电的用电过载保护装置;是否违规采用电暖器、电热毯取暖;是否使用蜡烛、酒精炉等明火器具;使用蚊香等物品时是否采取保护措施且与可燃物保持一定的距离;空调是否及时关闭。
2. 宿舍值班室是否配置灭火器、喊话器、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对讲机等消防器材。
3. 寄宿制学校是否按至少每两小时一次的要求组织开展每日夜间防火巡查。
(二)实验室
1. 是否制定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2. 危险化学品的存放、保管、使用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三)计算机房
1. 机房内是否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和生活用电加热器等。
2.除与机房工作相关的少量物品外,是否存放腐蚀性物品、易燃易爆品和其他引起安全隐患的物品,是否禁止进行其他作业。
3. 机房内维修机器使用的酒精、丙酮等易燃溶剂,是否严格控制,每次带入量不得超过 100 克,随用随取;是否严禁使用易燃易爆品擦拭、清洗带电设备。
(四)图书馆
1. 是否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内,馆内是否有禁烟标志、防火等标志。
2. 工作人员下班时是否关好门窗、关闭电灯开关及电器设备的电源。
(五)食堂
1. 厨房是否与其他区域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2. 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由具备资质的机构实施;燃气管道、连接软管、法兰接头、仪表、阀门是否存在破损、泄漏和老化现象;是否规范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切断阀;是否违规使用“环保油”等醇基燃料。
3. 炉具是否定期检测和保养;液化石油气钢瓶是否定期检测,是否存在存放气瓶总重量超过 100kg 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在用气瓶和备用气瓶未分开放置,连接软管长度超过 2 米、私接“三通” 或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等违规情况。
4. 排油烟罩、油烟道是否每季度至少清洗一次。
(六)校内经营门店
经营门店与住宿场所合用时,是否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 1.5 小时的楼板,将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完全分隔。
(七)其他重要设备用房
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空调机房、油浸变压器室的防火分隔是否被破坏,安全防控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存放易燃可燃杂物。
四、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应急处置方面
(一)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1. 是否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落实校园消防安全教育有教材、有课时、有师资、有场地的“四有”工作要求。
2. 是否在开学初、放寒(暑)假前和学生军训期间,对学生集中开展专题消防安全教育;是否每半年对全体教职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二)灭火和应急疏散
1. 是否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根据实际及时修订;进行大规模集会、举办重大活动时,是否制定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 是否每半年组织师生员工开展一次消防疏散、逃生、自救、现场医疗急救等演练;寄宿制学校是否组织宿舍管理人员、辅导员、住宿学生开展夜间模拟疏散逃生演练。
(三)微型消防站
1.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学校、幼儿园是否建立微型消防站,人员、器材装备配备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高效的通信联络机制,通讯工具配备是否齐全;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按要求落实 24 小时值班值守制度。
2. 微型消防站人员是否熟悉学校及毗邻建筑结构、功能布局、场所性质、重点部位、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等情况,能否熟练操作消防器材装备。
3. 微型消防站是否与辖区消防救援站建立联勤联动机制,是否定期开展联合演练;发生警情是否能快速响应,是否满足“1 分钟响应启动、3 分钟到场扑救、5 分钟协同作战”要求,快速开展初起火灾扑救工作。